德国![]() |
清洁用化学品:该产品含有0.1%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(4周 – 2008年) 化学危险。该清洁剂产品含有浓度超过0.1%壬基酚聚氧乙烯醚,不符合化学物质限制法令76/769/EEC,使产品存在化学危险。 阅读更多 |
英国![]() |
化妆品,牙膏: 该产品含有1.2%二甘醇。(50周 - 2007年) 中毒危险。因该产品中含有1.2% 的二甘醇,该产品对消费者,特别是儿童,的肾脏和肝脏失衡构成严重威胁,不符合化妆品指令76/768/EEC。 阅读更多 |
斯洛文尼亚![]() |
化学产品,橡胶胶水: 该产品中含有29% 苯。(50周 - 2007年) 化学品风险。因该产品中含有29%的苯,而苯是一种致癌、致诱变以及毒性的物质,所以存在化学品风险。该产品不符合化学品条例76/769/EEC。 阅读更多 |
荷兰![]() |
化妆品,沐浴乳液: 该产品含有580 μg/kg N-亚硝基二乙醇胺。(49周 - 2007年) 化学品危险。因该产品中含有580 μg/kg 的N-亚硝基二乙醇胺,该物质是一种致癌物质,所以该产品存在化学品风险,且不符合化妆品条例76/768/EEC。 阅读更多 |
爱沙尼亚![]() |
化学产品,接触型粘胶: 该产品中含有45% 甲苯。(48周 - 2007年) 化学品风险。因该产品中含有45%的甲苯,所以存在化学品风险。甲苯不允许其做为物质本身在市面上对普通大众销售,也不允许做为配制品组分之一,以超过0.1%的质量浓度存在于粘胶中,或喷涂涂料中在市面上对普通大众销售。该产品不符合化学品条例76/769/EEC。 阅读更多 |
| 荷兰 | 化妆品,乳状肥皂: 该产品含有90 μg/kg N-亚硝基二乙醇胺。(47周 - 2007年) 化学品危险。因该产品中含有90 μg/kg的N-亚硝基二乙醇胺这种致癌物质。此产品不符合化妆品指令76/768/EEC。 阅读更多 |
| 德国 | 文具,色彩笔: 该产品中含有38.9 – 375.1 mg/kg 苯。(46周 - 2007年) 化学品风险。因该产品中尖端部分验出含有38.9 – 375.1 mg/kg苯,超过了5 mg/kg的限制值 阅读更多 |
| 荷兰 | 化妆品,沐浴露:该产品含有 90 μg/kg N-亚硝基二乙醇胺。(46周 - 2007年) 化学品风险。因该产品中含有90 μg/kg 的N-亚硝基二乙醇胺,该物质是一种致癌物质,所以该产品存在化学品风险,且不符合化妆品条例76/768/EEC. 阅读更多 |
| 荷兰 | 化妆品,洗发水:它含有150 微克/千克剂量的N-亚硝基二乙醇胺 。(38周 - 2007年) 化学物质。这种治疗性植物洗发水,含有150 微克/千克的N-亚硝基二乙醇胺,构成化学品危险。这种物质被列为致癌物,是违禁物质。此产品不符合化妆品指令76/768/EEC。 阅读更多 |
| 荷兰 | 化妆品,洗发水:它含有86 微克/千克剂量的N-亚硝基二乙醇胺 。(38周 - 2007年) 化学物质。这种营养补充型洗发水,含有86 微克/千克的N-亚硝基二乙醇胺,构成化学品危险。这种物质被列为致癌物,是违禁物质。此产品不符合化妆品指令76/768/EEC。 阅读更多 |
免责申明
欧盟成员国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、欧洲经济区(EFCA-EEA)成员国各官方联络点均提供刊载于每周消费者警告(weekly overviews)上的资料。根据普通产品安全指令(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) (2001/95/EC)附件II.10 (Annex II.10),通报成员国需为其提供的资料负责。欧盟委员会无需为该等资料之准确性负责。
最初由欧盟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(European Commission’s Directorate- General for Health and Consumer Protection)以英文发报的非食品类消费品预警系统(RAPEX)之通报 — 每周消费者警告(weekly overview reports of RAPEX notifications)刊载于欧盟官方网站‘Europa’。
© 欧洲共同体,[2007年]
中文翻译:© 香港通用公证行有限公司,[2007年]
此翻译由香港通用公证行有限公司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