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CH市场监督启动

  1. 非政府组织对REACH中规定的信息义务施压

    各非政府组织发出了相关信函鼓励消费者使用REACH法规授予他们对消费品中高关注物质(SVHC)的知情权。依照REACH法规第33条规定,企业在接到消费者咨询后有法律义务在45天内提供有效的相关信息。

    德国消费者保护期刊《ÖKO-TEST》在2009年7月刊揭露了企业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。该期刊以比较隐蔽的方式接近制造商和进口商,代表该期刊的个人咨询了有关浅水游泳池和木地板的SVHC信息。通过化学测试,这两类产品显示含有高浓度的危险物质。期刊还详细探讨了行业代表对此的回应。

  2. 政府组织的市场监督影响的不只是SVHC信息

    2009年6月22日公布的欧盟552/2009号法规替代了欧盟指令76/769/EEC,并开启了政府组织依据REACH执行市场监督之门。现已进行了化学危害物质的首次市场监督,同时2009年第26周的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(RAPEX)报告首次公布了此次监督。不同于非政府组织的当前焦点,此次市场监督重点关注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禁用或限用的特殊化学物质。执行机构可在欧盟广泛使用RAPEX信息,以便召回当地市场上的受影响产品。

    REACH的市场监督已经开始,企业必须确保其产品的REACH符合性,以规避违规引起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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